「賢學思政」發言人黃沅琳被控一項「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她申請保釋被拒。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轉介到區域法院審理,並將案件押後至11月3日再訊,以待取得轉介文件。

控罪指,19歲的黃沅琳在去年10月至今年6月期間,與「賢學思政」召集人王逸戰、秘書長陳枳森、前發言人朱慧盈和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以武力或非法手段,顛覆國家政權,即推翻和破壞國家憲法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推翻中央和特區政權機關,違反《港區國安法》和《刑事罪行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