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長鄧炳強在本台節目上表示,現時是香港回歸以來最適合為《基本法》廿三條立法的時間,指過去兩年社會發生的騷亂,令市民見到外國勢力如何利用代理人危害國家安全,影響日常生活,相信大家都不想見到社會再發生街頭暴力、縱火等事件,樂見政府制定任何防止及懲治相關罪行的法例。鄧炳強又指,過去兩年香港孕育了不少恐怖主義人物,社會必須提防,亦有很多人會「軟對抗」,利用不同方法滲透反國家訊息,即使《港區國安法》實施,但本港仍有國安風險,必須透過《基本法》廿三條本地立法,規管國安法未有涵蓋的範圍,包括間諜行為。

鄧炳強表示,當局正籌備廿三條立法的前期工作,包括草擬法律藍本,期望下屆立法會期內完成立法,政府換屆並不會影響工作。被問到會否作公眾諮詢,鄧炳強只表示,政府會向公眾解說。

支聯會自行解散不代表可避負刑責

支聯會拒絕按警方國安處的要求,提交資料,將於下午召開特別會員大會,表決是否解散。鄧炳強表示,警方是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行使權力,要求支聯會提交資料,過程中有向對方提供事實及證據,警方會根據支聯會的解釋,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交詳細的報告,由行會去考慮是否接納警方的意見,撤銷支聯會的公司註冊。鄧炳強指,任何組織都有權自行解散,但若果組織有違法行為,並不會因為解散而不需要負上法律責任。

對於外交部發表「美國干預香港事務、支持反中亂港勢力事實清單」,鄧炳強表示,清單羅列的事情全部都是事實,並非「生安白造」,特區政府及警方日後的工作一定會參考清單的內容。

鄧炳強:會向少年犯加強法律及通識教育

鄧炳強表示,不少在反修例運動中被捕判囚的年輕人都是受害者,指他們受外國代理人及假訊息煽動,作出暴力行為,懲教署近期為21歲或以下在囚人士,加強推廣通識教育,加入《基本法》及《港區國安法》的內容,灌輸正確價值觀,同時會加入歷史科及文化教育,安排在囚年輕人觀看粵劇,認識祖國。鄧炳強指,當局一向會向少年犯以警司警誡或簽保守行為等方式取代判囚,但前提是他們必須要認罪,但不少人會遊說少年犯不要認罪,正正是危害年輕人,阻礙他們更新。

另外,鄧炳強澄清,市民可以在下月10日紀念辛亥革命,只是絕不可以鼓吹將台灣從中國分裂,這是很嚴重的行為,警方必定會執法,警方在十一國慶當日會按風險評估,部署適當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