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接獲投訴,指一間由委托非牟利團體營運的回收便利點,有員工將回收物不當棄置。署方調查後,確定有關營辦團體員工,上月曾未有妥善處理部分回收物。環保署已根據營運合約,暫停發放有關回收便利點8月份的服務月費,並將會扣減月費以作懲處。有關營運團體亦已即時辭退涉事員工,同時停薪處分相關員工。環保署表示,對事件感到遺憾,重申所有社區回收網絡營運團體必須確保回收物得到妥善處理,建議為接收大量回收物實施預約制度,應對回收便利點工場缺乏足夠空間及能力應付大量回收物的問題。

署方又指,回收便利點有時有實際需要棄置部分不適合下游循環再造的所收物料。環保署已要求所有回收便利點,建立完整的廢物棄置紀錄,供包括環保署的管理人員查閱。如發現有違規、失責行為,或沒有按合約條文提供服務,署方會按合約採取行動,包括發出警告、暫停發放或扣減服務月費等。營運團體的服務表現紀錄亦可能影響日後競投環保署的外判服務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