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認同要認真研究定立侮辱罪,但正考慮適用範圍。她在立法會答問會指,正研究侮辱罪是否應局限於公職人員,如果是,就應交公務員事務局處理,因為除紀律部隊,亦要包括食環署、地政總署等法人員。她又指,了解到新加坡已再行前一步,立例保障私人保安,因此問題仍需跟進。林鄭月娥強調,最好方法仍是加強教育,令社會自覺尊重別人及維護國家安全。

民建聯葛珮帆指,執法人員需有尊嚴才能有效執法,但近期有警務人員因公殉職亦被人嘲諷,認為需要盡快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