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會將23條立法會放在優先位置,但由於草擬法例有一定複雜性,包括目前已經有港區國安法包含四類罪行,亦已經了激活部份可以處理國家安全的現行法例,而自2003年至今18年,社會出現很多變化,包括社交媒體等需要防範,保安局長認為要組合資料,並參考法庭有國家安全的判例,才能擬定法例內容。

她指,23條需要進行公眾諮詢,強調今次需要做足文宣工作才出台,否則可能會再被人蠱惑人心,牽起一場社會動亂,強調這是大家都不想見到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