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表示,取消強積金對沖方案無追溯期,因此僱主提前解僱員工,不會帶來任何利益。羅致光在網誌解釋,在修例後新聘員工,累積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權益,全數不可被對沖,因此修例反而有更大誘因,令僱主保留現有員工,以減低日後可能要支付的遣散費用,特別是較年長及長年資的員工。他不排除個別僱主不明白有關道理,誤信謠傳先行解僱員工,政府會重複解說。

羅致光又解釋,施政報告只是優化現有對沖資助計劃,並非提出新方案。他指優化計劃只是簡化計算方式,聚焦支援中小微企,在取消對沖初期定立較低封頂金額,令僱主有更充裕時間作準備。羅致光強調,施政報告再次重申政府決心,會在新一屆立法會開始後盡早提交條例草案,趕及2025年落實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