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2日反修例示威期間,本台記者陳皓為在金鐘的驅散行動中,被警方速龍小隊推撞和呼喝的事件,警方投訴警察課完成調查,指有足夠可靠證據,證明一名警務人員當時不禮貌地向本台記者說「記你老母」,將會作出適當跟進行動。

記者亦投訴被警員以警棍毆打。警方指由於影片未能詳細紀錄事件或顯示相關警務人員身份,審視警方紀錄後亦未能確定被投訴人的身份,有關指控被列為無法追查。事主陳皓為表示,警方未能確認涉事警員的身份,令人產生疑問,質疑警方會如何進行適當跟進。

至於特別戰術小隊不恰當地驅散現場記者的投訴,就被列為「並無過錯」。

警方未回應如何跟進

本台向警方查詢會否就事件致歉,以及是否已確認涉事警員身份及如何跟進。警方回應指,不會評論個別案件,指投訴警察課已按既定程序,公平公正地完成個案的調查。

另外,在19年7月的沙田衝突,有警員向本台記者面部施放胡椒噴劑,及以盾牌遮檔拍攝和推撞記者,亦有警員喝罵記者「搞亂社會」,和阻撓通過電梯到新城市廣場和沙田站採訪。投訴警察課裁定濫用職權、行為不當、粗魯無禮和疏忽職守的指控,均被列為「並無過錯」。投訴警察課解釋,當晚有暴力示威者聚集,環境混亂,有必要施放胡椒噴劑,亦已勸喻記者離開;而沒有禮貌和行為不當指控,則列為「無法證實」和「無法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