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回應記協早前就投訴27宗涉及個別警員涉嫌在反修例運動期間,對新聞工作者過度使用暴力行為的個案聲明,指記協聲稱監警會不能推翻投訴警察課調查結果 、對警方的監察形同虛設,以及無法有效履行職責的說法完全錯誤,指監警會具備多項權力,包括要求與個案相關人士會面、提出質詢、要求投訴警察課澄清和提供更多資料,甚至進一步調查。
監警會又指,嚴重投訴個案委員會在審核有關個案的調查結果期間,多次要求投訴警察課再聯絡記協,尋求投訴人協助,提供投訴內容細節,但最終投訴人沒有聯絡投訴警察課。記協的聲明指,投訴警察課是警隊架構內的部門,處理投訴的是警務人員,有自己人查自己人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