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及4名前常委,拒絕應國安處要求,提供組織活動的相關資料,被控無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案件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預審,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聽取鄒幸彤、梁錦威及徐漢光的保釋申請陳詞後,決定明早10時半再開庭,屆時會決定是否批准3人保釋,並會討論下次預審日期。

控方在庭上表示,暫未肯定要傳召多少名證人,但目前已為15名表列證人錄取口供,審訊時亦會呈上鄒幸彤等人召開記者招待會的影片、5名被告在警署外發言的片段、以及部分被告的警誡供詞和錄影會面。控方表示,手上有超過150小時的六四紀念活動片段及60箱文件證據,申請將案件押後兩個月,以便整理資料及交予辯方準備,但鄒幸彤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