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村屋業主拒絕遵從清拆令,清拆兩幢4層高僭建村屋,被判監8個月,是同類案件歷來最重刑罰。兩幢相鄰僭建村屋位於大埔泮涌村,由兩名業主共同持有。由於兩人一直未有遵從清拆令,屋宇署多次檢控業主,粉嶺法院在署方2019年第6次檢控,將其中一名業主判監12星期,另一名業主因缺席聆訊被通緝至今。屋宇署人員在今年7月再到場巡查,發現村屋仍未清拆,因此提出第7次檢控。業主本月5日被定罪,法庭因應過往定罪紀錄認為案情嚴重,在本月19日判業主監禁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