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地盤工人去年10月底在旺角一個示威活動中,故意撞向一名警員,令警員無法追捕非法聚集人士,他否認一項故意阻撓警務人員罪,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罪成,判監7個月。
事發在去年10月31日,當晚有人在港鐵太子站一帶示威。裁判官陳慧敏裁決時指,40歲被告曾荣標作供不誠實,一方面指事後才知撞倒的人是警員,但在會面錄影時就承認一早知道對方是警員,前言不對後語。另外,被告案發日身穿黑衫黑褲、戴黃色口罩及黑帽,一身裝扮是有備而來,斥責被告的行為,有可能挑動群眾的情緒,必須判處具阻嚇性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