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落案起訴37歲地產代理趙嘉威,3項欺詐罪,涉嫌偽稱自住一個住宅物業,詐騙滙豐銀行、按揭證券公司,以及按證保險公司,大約490萬元物業按揭貸款,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有待轉介區域法院答辯,被告獲准保釋。

廉署指,被告在2016年1月,簽署了一份臨時合約,購買一個600萬元的住宅物業,並於4日後向滙豐銀行申請按揭貸款,其中一項指控被告虛假地聲稱有關物業是用作自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