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宣佈下月1日起,進入法院大樓都必須使用「安心出行」,未滿12歲和年滿65歲人士,以及使用程式有困難的殘疾人士可獲豁免。司法機構又表示,平衡公共衛生和確保市民可向法庭尋求公義的需要後,將會豁免身上沒有智能電話,但當天必須到有關法院大樓辦理法庭事務的人士使用程式,包括與訟雙方和他們的親屬、證人、法律執業者和陪審員等。
司法機構指,所有獲豁免人士如要進入法院大樓,必須在指定紀錄表格上登記個人資料,並列明獲豁免的原因。有關紀錄表格將上載司法機構網頁,並會於所有法院大樓提供。由於查核資料需時,司法機構提醒相關人士應提早到達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