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換屆選舉提名期今日展開。廉政公署發聲明,表示留意到有人在互聯網呼籲市民於選舉中投白票,提醒市民,任何人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即屬非法行為,干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A條,可判處監禁3年及罰款20萬元。

廉署強調必定會嚴正執法,打擊操控或破壞選舉的行為,並會要求相關社交媒體平台或網站移除違法內容,呼籲市民嚴守法規,切勿參與不法呼籲或轉載相關違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