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警承認在工廈經營非法賭檔,同另外兩名被告一同被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29歲被告吳衍鋒同另外兩名被告,被控今年4月,在觀塘一棟工廈單位營辦賭場,同時被控違反限聚令。吳衍鋒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原本是警隊明日之星,因投資比特幣而欠下巨債,一時萌生賺快錢的念頭;被告背景報告極為正面,顯示他對罪行的悔意。裁判官判刑時認為案情嚴重,但認同男警的報告內容整體正面,最終採納感化官建議,判處240 小時社會服務令。

同案另外兩名女被告,各被控一項協助管理賭場罪,其中一人不獲建議感化,需要還押到月中等候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再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