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醫學美容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及實驗室助理,涉因療程疏忽導致顧客死亡被裁定誤殺罪成的案件,兩人就刑期提出的上訴得直,各獲減刑2年,周向榮刑期減至10年,實驗室助理的刑期減至8年。
2人指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引用錯誤量刑基準,要求撤銷定罪或減刑,上訴庭裁定2人刑期上訴得直,但駁回2人的定罪上訴許可申請。
控罪指,2人於2012年,向3名女顧客注射遭細菌污染的血製品後,令3人出現敗血性休克,造成1死2傷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