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法院大樓下午收到一封可疑信件,信內有白色粉末。警方表示,下午4時許接報後,派出爆炸品處理課人員檢驗粉末,證實為常用於家居通渠的「哥士的」顆粒。事件中共疏散8人,無人受傷。警方經初步調查,將案件列作刑事恐嚇,交由深水埗警區重案組第二隊跟進,暫時無人被捕。

律政司發聲明,強調特區政府絕不容忍這種目無法紀及損害法治的惡行,警方必定會嚴正執法;又指《基本法》保障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根據《刑事罪行條例》,威脅他人使其人身遭受損害,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五年;任何人都不應該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