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跨國私人銀行女高層,2018年11月懷疑在一間整形外科診所接受Botox肉毒桿菌針注射後死亡,死者的遺產代理人繼向高等法院入稟,指整形外科醫生李宏邦在事件中疏忽引致事主死亡,提出索償,昨日再入稟,控告李宏邦的太太及兒子,指2人同在事件中疏忽令事主身亡,向2人索償。

原告是死者張淑玲的遺產代理人,入稟狀指,任職醫生的李宏邦,在案發日為女事主注射Botox及為她輸注鎮靜或麻醉劑後,引致她在一日後死亡。雖然注射由李宏邦獨自進行,但他的妻兒在事主出現呼吸困難後,在召喚救護車時,有不當的延誤,令事主得不到及時搶救治療的機會,要求2人亦要作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