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9歲休班男警員駕駛「白牌車」,提供收取酬勞接送新娘的租車服務,被放蛇的警員截獲,他承認「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2項罪,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罰款5000元及停牌15個月。同案一名協助他招攬生意的24歲女親屬,承認1項「招攬他人乘坐以出租或取酬方式載客的車輛」罪,判罰款5000元。
案情指,警方今年6月,在一個拍賣網站發現有人推銷可作新娘車用途的非法出租車服務,於是喬裝顧客,聯絡女被告進行交易,收費近1400元,到案發日,男被告駕車到場接送放蛇的警員,當抵達目的地後被捕,之後再拘捕女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