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外送平台foodpanda的送遞員投訴工作期間受傷,但公司拒絕承認僱佣關係及賠償。事主表示今年7月踩單車派送外賣期間發生意外,導致手腕骨折及韌帶撕裂,需要做手術並留院五天。他在報稱工傷後,獲勞工處回覆稱,foodpanda否認與他有僱主僱員關係,不會承擔工傷的補償責任,因此未有獲得賠償。他手術至今仍須每周覆診兩次,作物理治療及職業治療,亦無法工作。

接獲求助的服務業總工會自由工作者分會表示,已協助事主申請法律援助,又認為勞工處應主動調查foodpanda僱傭模式是否違法。

foodpanda稱重視送遞員安全 提供團體意外人身保險

對於有送遞員表示在送餐期間受傷,但未獲補償,foodpanda香港回應指,一直非常重視送遞員的安全,會免費提供團體意外人身保險,平台非常歡迎送遞員與他們聯絡,作進一步跟進,倘若送遞員不幸因意外受傷而產生醫療開支,可按保單條款獲得賠償,最高3.9萬元。

一名外送平台Foodpanda的送遞員投訴工作期間受傷,質疑平台拒絕承認僱傭關係及賠償。 接獲求助的服務業總工會自由工作者分會表示,已協助事主申請法律援助,又認為勞工處應主動調查foodpanda僱傭模式是否違法。foodpanda香港回應指,一直非常重視送遞員的安全,會免費提供團體意外人身保險,倘若送遞員不幸因意外受傷而產生醫療開支,可按保單條款獲得賠償,最高3.9萬元。

勞工處:協助送遞員申請法援 向法院尋求裁決

勞工處表示,已主動聯絡雙方,解釋《僱傭條例》的規定,並以書面詳細向相關公司,解釋法院通常用以釐定僱主僱員關係的因素,相關公司經考慮後,認為這名送遞員,並非他們僱員。處方正協助這名人士申請法律援助,向法院尋求裁決。

勞工處說,一名人士的真正身分是否僱員,並非純粹取決於職位或合約名稱,而是視乎所提供服務的實質情況。即使根據雙方訂立的合約或協議,這名人士被稱為自僱人士,但如果合約雙方實質上存在僱傭關係,合約的另一方仍需履行他在有關法例下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