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虐待兒童會公布,過去一個年度共收到1264宗舉報及諮詢,按年增加超過一成。當中有200宗屬懷疑虐兒個案,身體虐待佔四成八,其次是性侵犯,佔三分一,其餘包括心理虐待,即羞辱、驚嚇、孤立和漠視兒童的情緒反應等,以及疏忽照顧。懷疑虐兒個案中,涉及248名兒童,6至8歲佔最多,有兩成,其次的3至5歲兒童佔一成七;懷疑施虐者涉及211人,近八成是家庭成員,包括父母及祖父母等。

團體建議設定強制舉報懷疑虐兒機制 立法全面禁體罰

防止虐待兒童會建議政府,設定強制舉報懷疑虐兒機制;立法全面禁止體罰,提倡以非暴力方式管教兒童。總幹事黃翠玲說,1264宗舉報及諮詢中,只有2%由受虐者自行求助,是因為兒童要依賴家人照顧,同時他們是自己親人,因此會傾向保護施虐者,而不主動舉報。黃翠玲又指,近一個年度接獲的舉報及諮詢數字上升,是因為去年疫情期間停課,令學校未能辨識潛在個案,今個學年學校恢復面授,令舉報數字返回正常水平。

促提高對施虐者刑罰

一對男女因虐待22個月大女嬰,被判囚5年4個月。 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黃翠玲說,事件是令人心痛的悲劇,質疑裁決的阻嚇力不足,但表示尊重。

黃翠玲說,法律改革委員會早前建議訂立「沒有保護兒童罪」,最高判囚20年,但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控告施虐者,最高刑罰只是監禁10年,她認為要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