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休班男警員被控今年8月在香港仔中心一間超級市場內,盜竊約值50元的雞翼及鴨胸,案件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裁判官鄧少雄應控方要求,批准被告以1500元簽保守行為18個月,被告要支付500元堂費。

案情指,54歲的被告陳兆輝,案發日推著手推車在超市購物時,車上放上背囊,被告將一盒雞翼及一盒鴨胸放在背囊右邊,另放有蔬菜及洗頭水,閉路電視片段拍到被告在超市四處張望,之後將可摺疊購物袋放在兩盒食物上,然後到自助收銀處只為其餘的物品付款,職員在出口截查時,揭發被告盜竊2盒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