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落案起訴4人,包括立法會前議員詹培忠及詹劍崙父子、商人馬鐘鴻和另一名無業女子王蓓麗,涉嫌就上市公司「買殼」交易串謀詐騙及「洗黑錢」。案件下午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各人表示明白控罪,詹培忠、詹劍崙和王蓓麗獲原有條件保釋,馬鐘鴻因涉及另一宗非法入境案件,被拒保釋。案件押後到明年2月28日再訊,以分析銀行紀錄。
控罪指,時任上市公司亞洲資源大股東的詹培忠、董事會主席詹劍崙,在2013至2015年,串謀詐騙亞洲資源及聯交所,隱瞞與馬鐘鴻達成的協議,向詹培忠支付約2億1千萬,控制亞洲資源約7成半已發行股本,促使亞洲資源配售新股和可換股票據,以及股東特別大會通過決議。
另一名被告王蓓麗,就被控與馬鐘鴻,處理案中金額4千2百萬元的可換股票據的利益。控方表示,不排除有新疑犯和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