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涉虐打7歲女兒,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故意襲擊罪。他早前承認控罪,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8個月感化令,並需接受心理醫生和精神科治療。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所犯罪行相當嚴重,但背景報告正面,決定接納建議判處感化令。

31歲被告,報稱地盤工人,育有3名子女,前年涉及另一宗虐兒案要簽保守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