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7歲女子因違反檢疫規例,兩度擅自離開檢疫酒店,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監禁兩星期,緩刑18個月。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政府絕不容忍違反檢疫規例的人,嚴正提醒公眾,應遵守規例。截至今日,共有202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時監禁最多14星期或罰款最高1.5萬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