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稅務局任職超過25年的助理稅務主任,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許可,指控公務員事務局無理勒令他退休,要求法庭推翻政府的決定。

入稟狀指,政府今年一月宣布所有公務員要宣誓,或簽署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聲明,申請人王秋明在二月向稅務局查詢兩條問題,分別是「是否必須要簽署聲明」以及「如何定義違反聲明」,他後來接獲公務員事務局的回覆,當局引用《公務人員 (管理 )命令》勒令他退休,申請人其後作出申述,並遞交已簽妥的聲明,但不獲接受,當局要求他上月尾退休。

申請人認為局方決定不合理,未有提供任何原因,提出司法覆核,建議答辯人是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政府:有給予充足時間考慮是否簽署聲明

公務員事務局晚上回應指,今年1月要求現職公務員,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當時已闡釋誓言和聲明的內容及何等行為,會構成違反誓言和聲明,亦給予公務員充足時間考慮聲明內容和決定是否簽署聲明。 

絕大部分現職公務員在指定期限內簽署並交回聲明,但有129人在沒有合理解釋下,不理會或拒絕在指定期限內簽妥和交回聲明,局方對於沒有合理解釋人員,繼續履行公務員的職責失去信心,按《公務人員管理命令》,基於公眾利益而着令有關公務員退休。過程中他們有充份機會作出申述。 這129人絕大部分已離開政府,包括被着令退休、按試用條款被終止聘用、自行辭職或因本身違反紀律而被革職等。局方不會評論個別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