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歲社交媒體群組「開掛之達人」管理員,早前承認9項煽惑暴動、煽惑縱火及煽惑傷人等罪名,下午在區域法院被判監4年10個月。案中另一項洗黑錢罪,獲控方同意不繼續檢控,在法庭存檔處理。法官郭啟安判刑時指,被告的煽惑行為是火上加油衍生暴力,鼓吹仇恨及加深社會撕裂,指被告為心目中的正義以身試法,就必須承擔法律後果,希望他出獄後重投社會,不負家人期望。

任職保險經紀的被告蕭張龍,承認2019年11月,非法煽惑社交媒體Telegram 的使用者阻礙港鐵運作及阻塞馬路、在中文大學參與暴動等。案情指被告曾提議他人製造爆炸品並向警方使用,又提議用鐵通及鏹水等物品「殺畜牲」;轉發氯氣彈製作方法,煽惑他人襲警等。被告代表律師早前求情時指,被告是獨自犯案,作案時間短,只是以轉發訊息的形式煽惑他人,犯案動機是「對於正義過度追求,陷入迷失及瘋狂」,被告在羈押期間反思並深知自己犯下嚴重罪行。

警方引述法官指被告行為具廣泛性,吸引志同道合人士,歡迎法院判處具阻嚇性刑罰,指今次是本港第2宗針對社交媒體管理人員所作起訴及定罪,證明互聯網世界並非無法可依。

被告另外涉及一項洗黑錢罪,指他於前年11月至今年3月,處理名下戶口約164萬港元的犯罪得益。法庭將控罪存檔,並頒下沒收令,如果被告無法在半年內交出款項,會被額外加刑1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