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六四非法集結案,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鄒幸彤、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8名被告下午在區域法院判刑,各人判監4個多月至1年2個月不等。其中黎智英被判入獄1年1個月,鄒幸彤被判監1年,前記者何桂藍判監6個月;李卓人判監1年2個月,前支聯會秘書蔡耀昌判監1年,前立法會議員梁耀忠判監9個月,前支聯會常委梁錦威判監9個月,前立法會議員胡志偉判監4個月2個星期。

黎智英及李卓人亦牽涉其他非法集結案件,刑期會同期執行。

法官胡雅文在判刑時表示,去年六四集會因疫情不獲批准舉行,各被告無視病毒傳播風險,呼籲市民在維園聚集,即使最終沒有出現大型傳播,但不等於相關集會沒有公共衛生風險。法官亦指,部分被告傲慢地認為集會自由比公共衛生更重要,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蔡耀昌:既來之 則安之

早前已認罪的前支聯會秘書蔡耀昌,在判刑前表示,會以「既來之,則安之」的心態看待結果,無論入獄與否,都只能欣然接受,他亦相信自己能夠勇於接受。蔡耀昌表示,自己參與支聯會工作多年,一世無憾,相信很多港人一直記住支聯會過去為香港、為中國、為公義的奮鬥,又表示過去的事情在陽光下公開進行,歷史會有評價。案中另一名被告、前立法會議員梁耀忠表示,已經做好最壞的心理準備。

鄒幸彤:市民悼念六四非受人煽惑

鄒幸彤早上自行求情時表示,她若果因為堅持平反屠殺、追求民主而成為被告,世界將會見到香港將不再受言論自由所保障,亦反映一國兩制完全由「一國」所主導。她又指,支聯會以往肩負舉辦六四燭光晚會的角色,但相關角色近年已慢慢消失,認為市民是出於個人意志而選擇悼念六四,而非受人煽惑或擺佈。鄒幸彤又指,今次案件改變了悼念六四的定義,如果在六四當晚燃點蠟燭將套上「罪犯」的稱號,悼念六四就會變成爭取人權及捍衛未來,她相信人民會繼續堅持,燭光亦不會熄滅。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在庭上讀出一封由黎智英撰寫的信件,指他堅持悼念六四是因為無法忘懷當年在北京天安門發生的事情,包括因為抗爭而犧牲的年輕學生,又指如果悼念亡者是一個罪行,他願意承擔後果,與當年參與學運的學生一樣堅持真相、公義及良知。何桂藍則表示,今日的判刑是對所有去年六四曾現身維園的港人判刑。

劉慧卿:判刑屬同類案件最重 湯家驊:治亂世用重典非香港獨有

到庭旁聽的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表示,今次是過往同類型案件中判刑最重的一次,認為香港變了,她對判刑感到傷心但並不意外,相信入獄的民主派人士會感受到港人的支持,亦相信大家會繼續為香港的自由、人身安全及法治發聲。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判刑表面上很重,但部分被告在短時間內牽涉多宗非法集結案,在法律上會視為「積犯」,有合理原因加刑。他又指,經過2019年的社會騷亂,有人視法治為無物,法庭開始重判這些案件是可以理解,又指「治亂世用重典」並非中國或香港獨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