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不評論警方國安處拘捕立場新聞多名前董事及現任高層,涉嫌發布煽動性刊物,亦認為任何官員都不應評論即將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她指,執法同新聞工作無關,不同意是整頓反對政府的傳媒,又指香港是法治社會,需要維護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寧,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新聞和言論自由不是沒有限制,亦不是免除責任的保護罩,如果有人以新聞工作做包裝,做違法行為,執法部門就要跟進。

林鄭月娥又認為批評警方執法的外國政府媒體,不掌握案件證據就下定論,甚至要求放人,才是踐踏法治。她又指,每日打開報紙,批評政府的評論居多,特別是對她的批評,不認同有「寒蟬效應」,受過培訓的專業新聞工作者,理應能夠分辨煽動文字和新聞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