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辯論規管外傭中介的無約束力議案。新民黨容海恩表示,勞工處審批外傭中介公司牌照時,未有要求他們領有外傭所屬國家領事館發出的「大牌」,批評做法令業界良莠不齊,導致僱主遇到外傭「跳工」時「有怨無路訴」。民建聯鄭泳舜表示,政府對外傭中介公司的規管不足,令僱主變苦主。

選委會界別謝偉俊提出修訂,表示要研究准許輸入內地傭工,指傭工供應應該像香港的政治般「五光十色」,又指僱主如果認為外傭講英語是一個好處,目前政治正確的方向是要提升普通話水平,因此引入內地傭工,是符合政治環境和實際需要的做法,最終修訂在多名議員支持下獲得通過,但工聯會、自由黨和部分無黨派議員投棄權票,法律界林新強、專業動力林素蔚等投反對票。

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指,現時輸入家庭傭工的入境安排,並不適用於內地、澳門或台灣的中國居民,以及阿富汗、古巴、老撾等國民,都是基於入境管制、保安、社會、以至家庭等方面的考慮,政府暫無計劃改變。他又表示,當局已多次向全港外傭職業介紹所發信,提醒他們不應鼓勵外傭「跳工」;又指勞工處在過去5年,已拒絕向44間職業介紹所發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