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表示,政府下周六起,將從海外地區抵港人士的強制檢疫期,由21天改為14天加7天自行監察,安排亦適用於抵港的外傭,外傭完成14天強制檢疫後,可到僱主住址自行監察及接受強制檢測,也容許外傭到持牌酒店或賓館完成自行監察,但這些酒店或賓館必須並非用作指定檢疫酒店,以免交叉感染。

處方表示,明白有些僱主因家庭狀況或家居環境等考慮,或希望安排外傭到持牌酒店或賓館完成自行監察,因此作出安排。外傭離開指定檢疫酒店後,須按照強制檢測公告,在抵港第16天和第19天接受強制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