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修訂《僱傭條例》,若僱員拒絕接種疫苗、未能上班導致被解僱,將不會被視為「不合理解僱」。平機會主席朱敏健認為,法例不會帶來根本性轉變,僱主仍然要考慮員工提供的豁免接種證明,並要理解和體諒員工情況。他又認為,政府透過修例發出更明確訊號,讓社會知道疫情嚴重性,並非要求僱主解僱未打針員工,而是當僱主選擇解僱有關員工時,可以減少憂慮。
朱敏健又指,僱主是否「不合理解僱」員工,除了涉及解僱原因和背景外,亦要視乎解僱條件和賠償,若市民覺得受到歧視,可以向平機會求助。
鄧家彪:取豁免打針證明有困難
不過,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指,部分僱員反映獲得豁免打針證明有困難,目前政府有提供指定表格,讓醫生證明病人可豁免打針,希望政府多宣傳,又期望醫學會配合呼籲醫生使用有關格式,作客觀和專業評估。鄧家彪促請政府提供足夠時間,讓不適合接種疫苗的員工找醫生評估。他又指出,接種疫苗是社會共識,修例關鍵是要避免因為制度不健全,令不能接種的市民被解僱,促請政府就問題訂立確切條文。至於短期內會否出現解僱潮,鄧家彪表示會持審慎態度。
稻苗學會主席徐汶緯在本台節目指,飲食業9成多員工已經接種疫苗,相信未打針主要涉及較年長和有健康問題的從業員。他呼籲僱主不要直接解僱員工,可先與員工商討,又希望政府交代,若接種率提高,飲食業可否放鬆營業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