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南大學學生會代表會臨時編輯委員會表示,學生會收到校方通知,終止與學生會簽訂的《場地使用協議》,收回學生會會址,要求學生會5月7日前撤離辦公室、屬會會室和沖曬房等。校方回應指,大學昨日知會學生會,是根據條款終止合約,在今年5月收回授權學生會使用的所有地方和設施,校方會修葺相關地方,並加建樓層,提供更多地方作學生活動和教研活動,工程完成後所有學生組織,都可向大學申請使用有關地方和設施,強調大學2019年與嶺大學生會,簽署授權使用大學設施的合約中,有條款指,任何一方可在三個月前,通知對方終止合約。

臨時編委會表示,學生事務處已委託學生會諮詢轄下各組織的意見,代表會明晚會開會商討,諮詢意見,稍後校方會邀請學生會討論工程後的辦公空間分配,以向屋宇署申請入則及改則,預料工程會於今年中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