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表示,政府會因應情發展從速修訂《僱傭條例》,正密鑼緊鼓研究修例內容,但指必須小心處理。羅致光表示,屆時害怕打針等心理因素,將不會獲接納為不接種疫苗的合理原因,解僱因此拒絕接種疫苗的僱員不被視為不合理解僱,不過當局會研究孕婦是否可獲得豁免。
早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修例包括訂明僱員在接受強制檢疫或圍封隔離可申請病假,僱主解僱有關僱員會被視為不合理解僱;同時在實行「疫苗通行證」場所工作,但拒絕種疫苗的僱員就可被合法解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