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佈引用《緊急法》,將原訂下月27日舉行的特首選舉,押後至5月8日;提名期改為4月3日開始,4月16日結束。國務院港澳辦和中聯辦表示理解和支持。
港澳辦表示,鑑於香港第5波新冠疫情的嚴峻態勢,特區政府依法決定推遲第6任行政長官選舉,十分必要,合理合法,有利於特區政府團結帶領社會各界集中精力防疫抗疫,全力保障市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切實維護社會大局穩定;有利於選舉在公平、公正、公開和安全的情況下進行,也不會影響特別行政區政府換屆,符合香港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
中聯辦表示,押後選舉的決定符合香港當前防疫抗疫實際需要,順應廣大市民集中力量抗疫的普遍期盼,也有利於確保行政長官選舉公平公正公開安全進行,符合香港整體利益。聲明指,新冠疫情全球爆發以來,因疫情推遲選舉已是不少國家和地區的普遍做法,特區政府押後選舉符合國際通行做法,法律基礎穩固,相信社會各界會給予充分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