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提醒學校,將於星期四實施「疫苗通行證」。安排不適用於學生,但所有教職員、在校園內提供服務人士及訪客等,須出示最少已接種第一劑新冠疫苗的記錄,才可進入學校,獲豁免人士除外。所有由學校直接僱用的教學及非教學人員,若只接種了一劑疫苗,須在4月21日前完成接種兩劑疫苗。學校應在星期四前,盡快申請「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並於進入學校位置的當眼處張貼足夠的二維碼。

學校需就直接僱用的教學人員、非教學人員以及經常出入校園的人士,例如興趣班導師的接種疫苗記錄,妥善保存一份疫苗記錄的名冊,以供教育局有需要時作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