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屯門區議員盧俊宇,2020年11月在社交媒體訛稱在元朗警署外遭警員不當截查,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提供虛假資料企圖誤導警務人員罪成。裁判官裁決時指案情嚴重,被告無中生有的行為極不負責任,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8日判刑,以便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但表示會考慮判處即時監禁。被告獲准繼續保釋等候判決。

案情指,盧俊宇前年11月在社交網站發放文,聲稱案發當晚在元朗美樂花園商場地下,遭警員不當截查,警方經調查後,根據被告交通紀錄及閉路電視片段,發現被告當晚7時已離開元朗,並在旺角一間酒樓與家人吃晚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