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長陳茂波表示,會在本月7日發放第一階段5千元電子消費券。陳茂波在網誌表示,首階段消費券使用期限約七個月,直至今年10月31日。去年曾登記領取消費券,以及已更新帳戶資料的市民,以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或 WeChat Pay HK帳戶收取消費券的話,將在當日發放到相關的帳戶內;八達通就會分兩期發放,首期4000元可以在4月7日開始拍卡收取,第一次拍卡所能取得的金額將不超過3000元,餘下部份在儲值額下降後可拍卡收取,餘下的1000元尾數,則會在合資格消費累積達到4000元後的下一個月的16日收到,最早是在6月。

陳茂波表示,在4月初發放首階段消費券,是希望能為疫情下承受相當壓力的市民提供一點支援。今次消費券使用期較長,市民不須急於外出消費,亦希望有助延長消費券為市場所帶來的正面效應,增加商戶生意。

多個商場宣布加推優惠,顧客消費滿指定金額就再獲發優惠券或參加抽獎。有商戶就將冷氣和電視,減價至5000元或1萬元,再送其他家電促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