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男女承認去年立法會選舉期間,在網上煽惑他人投白票,今日在觀塘法院被判囚2個月,緩刑1年半,是相關法例生效後首宗判例。兩名35及65歲被告,分別報稱銷售員及辦公室助理,承認去年在社交網站,轉載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貼文,內容提及鼓勵他人在選舉投白票。男被告求情時指對事件有悔意,受查後已刪除貼文,65歲女被告就指自己缺乏電子科技知識,不慎按下分享鍵。裁判官判刑時指,案件不適合判社會服務令,以3個月監禁量刑,因認罪扣減一個月,共判囚2個月,緩刑18個月,兩人各需支付1000元堂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