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警務人員,包括1名警長及3名警員,涉嫌在調查一宗販毒案件時,揑造搜屋紀錄,各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早上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4名被告暫時毋須答辯,待索取法律意見。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押後至6月29日再提訊,4人獲准保釋,但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控罪指,45歲、任職警長的被告馮孝聰,與3名警員包括林耀然、羅學鍵及葉家豪,在2018年3月至4月期間,在沒有合理辯解或理由下,故意作出失當行為,即在調查一宗刑事案時,作出搜屋的虛假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