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綜合招聘考試(CRE)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暫定在6月11及18日舉行,今日起至下月3日接受報名,是公務員測試首次納入《港區國安法》為考核內容。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表示,為確保新聘公務員,對《基本法》及《港區國安法》有基本認識,今年7月起投考的人士,即使以往曾經參加《基本法》測試,都必須在新推出的測試中取得合格成績,才會獲考慮聘用。

發言人指,有意投考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必須具備有效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中英文運用兩卷,可以由中學文憑考試,或其他訂明的公開考試中,取得的獲接納等級成績替代。局方又指,或會因應疫情,調整考試和測試安排,已經報名的考生應留意局方網頁的最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