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份審計報告,審視路政署公共行人路的保養工作,發現部分行人路修復工程,有延遲完工及預算過高的情況。審計署審視由2015年至去年,其中20個行人路修復工程,結果發現,在6個已完成項目中,有4個延遲完工1個月至1年,平均延遲6個月;而6個項目的核准預算全部過高,幅度由2成7至2倍,部分工程未動用預算延遲交還,令500萬元未動用撥款被扣起。
審計署又到行人路進行實地視察,發現承建商在35條需每周檢測的行人路,未有發現183項損毀,其中14項更可能會對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部分行人路的檢查頻率亦不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