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涉三度持刀搶劫,承認3項搶劫罪,今日在高等法院被判監5年半。法官判刑時表示,遇劫的3名事主雖然無受傷,但案發時都是獨處,必定受嚇,被告以的士司機為目標,是加刑因素。被告有11次被定罪紀錄,包括2017年因販毒被判監。
33歲的被告前年犯案,共劫走總值4000多元財物,其中2宗劫案的受害人都是的士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