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橋謀殺案3男1女被告,早上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施祖堯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下月27日再提訊,以便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全部被告均需還柙候審。

案中首被告是25歲男子吳家聲,報稱無業,被控一項謀殺罪,涉嫌上周四至五,於洪水橋田廈路富安花苑18座地下單位,謀殺30歲同居女友葉芷清。他並無申請保釋。

其餘3名被告均為死者的同住租客及朋友,依次是31歲倉務員蔡志朗、28歲家庭主婦鄭沛雯,以及27歲倉務員陳穎康,他們分別被控一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其中第3和第4被告是夫婦。3名被告的保釋申請被拒,法庭將於下周二處理他們的保釋覆核。

警方上周五清晨約6時接報,指25歲男被告,在田廈路用板車拖行一具物件,到場後發現女事主頭部受傷,身體多處瘀傷,證實經已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