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在灣仔反對《禁蒙面法》的示威,11人被裁定暴動罪成,早上在區域法院判刑,其中8人被判入獄33至37個月,其餘3名未滿21歲的被告被判入教導所。

11名被告年齡18至32歲,被控一項暴動罪,涉及於2019年10月6日在灣仔一帶參與暴動。其中7人同時涉及使用蒙面物品罪罪成、1人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