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發表新版《法官行為指引》,更新內容包括取消法官聆訊資格和表面偏頗的指引、

處理涉及公眾爭議案件的一般原則、法庭內言行舉止,以及在履行司法職能時對訴訟各方和他人作出評論等方面的指引。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說,法官和司法人員須對公眾及自己負責,在行為上時刻嚴守至高標準,相信新版的《指引》可為法官和司法人員提供有用的指導,以維持至高的行為標準,並讓公眾對司法工作和相關嚴格規範,有更深入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