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長鄧炳強發表文章,表示特區政府一直進行《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相關工作,將參考其他地方的同類法律,包括英國近日提出的《國家安全法案》。鄧炳強指,英國的《國家安全法案》涵蓋範圍極廣,特別提到間諜活動、外國對政治制度的干預、破壞活動、發布虛假訊息、網絡行動等源自外國的國家安全風險;法案擬訂的罪行絕大部分具有域外效力;加強警方調查權力,拘捕疑犯後可在未經起訴下扣留最長14天;限制被定罪的恐怖分子獲得民事法律援助;並授權內政大臣對涉嫌涉及外國勢力威脅活動的人,限制活動範圍或使用電子通訊設備等,亦可要求相關的人接受測謊檢驗。

鄧炳強表示,美西方國家維護國家安全法律涵蓋範圍廣泛,但就將本港立法工作「妖魔化」,期望各界,特別是外國政客,客觀理性看待,切勿作出「雙重標準」的肆意攻擊或試圖干擾、破壞特區政府的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