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及衞生局、衞生署及醫院管理局轄下的指定醫療處所,將於下月13日起實施「疫苗通行證」,包括醫管局專科門診診所、學生健康服務中心及健康評估中心、婦女健康中心、地區康健中心等13類處所。到時年滿12歲的服務使用者和訪客要打齊3針;如果打了2針未夠6個月,亦可以進入處所,但在夠期時亦要打齊3針;至於康復者,受過感染就當打了1針。如果服務使用者未符合「疫苗通行證」的要求,亦可出示48小時內的陰性核酸檢測結果進入處所。

醫管局:遇緊急情況彈性處理

被問及市民未有接種疫苗是否不能獲治療,醫管局總行政經理劉家獻在疫情記者會表示,每間醫院收症的流程不一,如遇緊急情況當局會彈性處理,陪診者平日要照顧長者及長期病患者,更應該盡早打針,呼籲市民要把握疫情緩和,盡快接種疫苗,以建立免疫屏障。

至於提供緊急或急切服務及診治偶發疾病的醫療處所,包括急症室、醫管局普通科門診診所、衞生署母嬰健康院、長者健康中心等,就毋須使用「疫苗通行證」。而部分提供必需服務的醫管局醫療處所,例如洗腎中心、日間化療中心、老人科日間醫院等,已為服務使用者提供快速抗原測試安排,亦無須使用「疫苗通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