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早前接獲針對區域法院法官練錦鴻的投訴,指他去年審理一宗非法集結案時,要求3名戴黃色口罩的旁聽人人士換口罩,才可以繼續在庭內旁聽,是缺乏理據,又指練錦鴻在觀看呈堂片段時,形容身處現場拍攝的記者已變成暴動的一部分,言論不合理和偏頗。司法機構專責法官小組完成調查,認爲投訴不成立。

小組指練錦鴻關注的是3名人士佩戴的黃色口罩印有政治口號,而法庭不應被用作表達政治訴求的場所,他有透過書記提供替代口罩,不想換口罩的人,亦可到隔鄰法庭透過直播旁聽聆訊。小組又認爲,練錦鴻的言論並非故意針對傳媒,而是關於片段的即場解說,各訴訟方亦沒有異議。

另一宗投訴針對裁判官何俊堯,指他在審理一宗扔汽油彈案時,指唯一有可能受傷的人,是被制服的被告,言論偏頗及有政治傾向。專責法官小組認爲,何俊堯是與控方確認案中無人受傷的說法是否真確,無表達不當或有政治傾向的言論,亦沒有偏頗,裁定投訴不成立。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提醒練錦鴻及何俊堯,指法官提出任何不在席前,及無申述機會的人士有嚴重過錯,應務必審慎思量,法官亦應以免發表不必要或無關的言論,尤其是對司法工作帶來不公正觀感的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