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調整抵港人士的核酸檢測安排,所有在本月24日或以後,從海外或台灣抵港的人士,都要額外在抵埗第9日,到社區檢測中心、流動採樣站,或自費到認可醫療機構,接受強制核酸檢測。
發言人表示,安排是為了加強監察從指定檢疫酒店提早完成強制檢疫的抵港人士,盡早發現並隔離患者,意味相關人士在檢疫期間,要每日自行做快速檢測,並要在抵港第5、第9及第12日接受強制核酸檢測。
當局又指,本周三起,如果有航班因有乘客未能符合登機條件來港,而觸發熔斷機制,機管局將向航空公司發出警告並罰款2萬元,若航空公司拒絕支付罰款,就要禁飛5日;若相關航班在10日內第二次觸發熔斷,公司從同一地點抵港的客機,就必須禁飛5日。發言人解釋指,安排是為了確保航空公司有盡力查核乘客是否符合登機條件,同時避免影響航空公司運作及來港人士行程。
政府調整登機前核酸檢測證明文件要求
政府表示,不少海外地區陸續縮減核酸檢測規模,來港人士或難以確認相關化驗所或醫療機構,是否獲認證或獲當地政府承認,因此本周三起,海外或台灣抵港人士,毋須再出示化驗所或醫療機構的認證或核准證明文件。
另外,3歲以下幼童,以及經香港轉機或過境的旅客,亦毋須在登機前接受檢酸檢測。至於新冠康復者,如果持有指定文件,證明在登機前14至90日內曾受感染並已康復,以及取得24小時內快速檢測陰性證明,就可以例外獲准登機來港。
防護中心:抵港第9日增核酸檢測可及早發現個案
衛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首席醫生歐家榮表示,若個案潛伏期長,或酒店出現傳播,檢疫人士在後期才染疫,在第9天加一次核酸檢測,可及早發現個案。
對於星期三起抵港人士的核酸檢測證明,無需再有當地政府認證,歐家榮表示,入境人士抵港後,亦會再做一次核酸檢測,不擔心增加輸入個案風險。